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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 14064-1:2018 溫室氣體盤查主導查證員培訓(協力推廣課程)

  • 開課日期 : 2024/10/29
  • 課程時間 : 9:00-17:00
  • 報名日期 : 2024/01/31到 2024/10/14
  • 課程地點 :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
  • 授課講師 : 曾詩婷
  • 課程費用 : NT $ 25,000 元
  • 電話 : 02 2389 1838分機112李小姐
  • 承辦人 : 分機112李小姐

主辦單位

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
(推廣協力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發展研究院)

課程目的

歐盟因應氣候變遷,早已將溫室氣體設定在2030年須減排55%的目標正式納入《歐洲氣候法》,並於2023年起試行「碳邊境調整機制」(CBAM)。國內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也宣布2050年淨零的排放目標,並發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報告書;蘋果、微軟開始要求供應商提供碳排放數據。在法規與國內外大廠共同推動下,我國高耗能及高排放事業已首當其衝,各產業供應鏈勢必也將難以置身事外。

2023年1月立法院通過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正式將2050淨零碳排入法,也確立國內碳費定價機制並即將開徵。全台受供應鏈要求或外銷歐盟而需要進行溫室氣體盤查(ISO14064-1)的企業約19萬家,以滿足國際客戶與企業ESG永續報告書之資訊需求,找出節能及降低成本的策略,降低溫室氣體排放,從而塑造產品差異化,才能強化綠色企業低碳競爭優勢與新價值!

【ISO 14064-1:2018 溫室氣體盤查主導查證員】課程除介紹溫室氣體計算方式與相關溫室氣體計算參數的使用,協助學員熟悉 ISO14064-1 溫室氣體量化及查證技巧外,透過案例研討讓學員更加深入瞭解溫室氣體的量化、查證及文件化過程,鑑別企業減排的關鍵,從理論到實務演練完整兼備,為市面上少見最豐富、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主導查證員課程!

 

協辦單位:法國標準協會集團 AFNOR Group

━ 關於法國標準協會集團˙貝爾國際檢驗認證

「法國標準協會集團AFNOR Group」成立於1926年,是法國國家標準主管機構,ISO常任理事代表,歐洲標準化委員會(CEN)創始會員國。「貝爾國際檢驗認證」在台成立26年,是各類管理系統驗證、服務品質驗證、產品驗證與測試最具權威的驗證組織之一,也是兩岸最大的管理驗證組織之一,代表歐美權威的國家級機構,更是法國標準協會(AFNOR)在台灣與大陸的唯一代表。

課程內容

課程內容 (課程日期:10/29、 10/3010/31)

第一天

●溫室氣體議題及國際趨勢

●ISO14060系列標準的認知、相互關係與應用
●條文解析-範圍、用語與定義、原則、溫室氣體盤查邊界
●試題演練與案例研討
 
第二天
●條文解析-排放與移除之量化、減緩活動、溫室氣體盤查文件化與品質紀錄、溫室氣體報告
●查證及確證組織要求、應用、適用語、定義及原則
●實例觀摩與試題演練
 
第三天
●查證/確證作業執行
●分組演練-查證計畫
●獨立審查與簽發意見解説
●查證及確證工作人員能力及資質要求
●案例研討與分組演練
●學習評量測驗

*經考試合格由法國標準協會集團貝爾國際檢驗認證

講師介紹

曾詩婷/集團資深講師 
 
高雄醫學大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碩士
現任法國標協.貝爾國際-溫室氣體、碳足跡課程資深講師
曾任公私立醫院、療養院管理師,並在製造、醫材、化學化工等產業擔任顧問職,除具溫室氣體盤查、產品碳足跡專長,亦長期深耕於職安衛領域。
具備ISO 9001、ISO 14064、ISO 14067、ISO 45001等主導稽核員資格。同時,具有甲級職業衛生管理技術士、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、護理師證書、護士證書等資格。

優惠方案

原費用:$25,000。

優惠方案

1.早鳥優惠9/28前報名享優惠價 ($23,000) 

2.三人以上團報95折優惠 ($23,750)  (兩優惠方案擇一使用)

繳費方式

支  票  抬頭: 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
郵政劃撥  帳號: 40182921  戶名: 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
匯  款  戶名: 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  銀行: 兆豐國際商業銀行
      分行&代碼: 松南分行&017  帳號: 042-09-81941-6

 

一、報名方式:請按右上方【前往報名】選項完成報名即可。

二、繳費時間:實際繳費日期,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。(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;若為yahoo信箱,需請查看垃圾信箱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!)

三、折扣方式:早鳥團報優惠費用者,本院於寄發開課(繳費)通知中時會扣抵。

四、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、結業證明、午餐(葷/方便素)。

 

注意事項: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:開課前退訓者,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;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,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;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,不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