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作權登記費用

 **下列所載頁數之紙張大小,皆為A4紙張,倘超過A4紙張,則需以加收費用計!
(本表僅適用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前,自民國114年度起適用本表下方調整後費用

詳 細 項 目

單位

審查費

登記費

證書費

公告費

合  計

附 註

語 文
著 作

 詩

500

500

500

500

2000

內容每超過100頁
加收50%(500元)

 詞

 散文

 演講

 小說

1000

1000

3000

內容每超過300頁
加收50%(1000元)

 劇本

 學術論述

 其他之語文著作

音 樂
著 作

 曲譜

500

500

500

500

2000

內容每超過100頁
或再加一卷
加收50%(500元)

 歌詞

 曲譜與歌詞

1000

1000

3000

內容每超過100頁
或再加一卷
加收50%(500元)

 其他之音樂著作

戲劇、
舞蹈著作

 舞蹈

1000

1000

500

500

3000

以300頁為標準
內容每超過100頁
或再加一卷
加收50%(1000元)

 默劇

 話劇

 歌劇

 其他戲劇、舞蹈著作

美 術
著 作

 繪畫

張(集)

張500

(集)1000

張500

(集)1000

500

500

張2000

(集)3000

內容每超過300頁
加收50%(1000元)

 版畫

 漫畫

 連環圖(卡通)

 素描

 法書(書法)

 字型繪畫

 雕塑

(件)

1000

1000

3000

美術
工藝品

平  面

張(集)

500(1000)

500(1000)

2000(3000)

立  體

(件)

1000

1000

3000

 其他藝術著作

(件)

1000

1000

3000

攝 影
著 作

 照片

張(集)

張500
(集)1000

張500
(集)1000

500

500

張2000
(集)3000

內容每超過100頁
加收50%(1000元)

 幻燈片

 其他攝影著作

圖 形
著 作

 地圖

張(集)

500(1000)

500(1000)

500

500

張2000
(集)3000

內容每超過100頁
加收50%(1000元)

 圖表

 科技或工程設計圖

(件)

 其他圖形著作

視 聽
著 作

 電影

卷、片

1000

1000

500

500

3000

內容每超過
一卷或一片
加收50%(1000元)

 錄影

 碟影

 電腦影像

 其他視聽著作

錄 音
著 作

 錄音著作

卷、片

1000

1000

500

500

3000

內容每超過
一卷或一片
加收50%(1000元)

建 築
著 作

 建築物

1000

4000

500

500

6000

內容每超過200頁
加收50%(2500元)

 建築模型

 建築設計圖

 其他建築著作

電 腦
著 作

 電腦程式

1000

2000

500

500

4000

內容每超過100頁
或一片
加收50%(1500元)


自民國114年度起,費用調整如下:

一、基本登記費加年效力費:
   

二、數位化作業:
  針對無法提供數位化資料之案件,得委由本院代為數位化,惟需加收數位作業費用;委由本院代為數位化之費用如下:
   

   **本院收取之數位化載體,或經本院代為數位化後,原送件之文件或物品,將通知代理師取回或由本院代為銷毀。
   **如因故而仍需本院代為保存原送件之文件或物品,基本登記費及年效力費為第三條所示費用之二倍收取。